《中国新闻周刊》第38期刊登记者专稿说,从今年8月开始,一向保持低调的国资委各种动作突然变得频繁了,先后下达文件近10个之多。各类文件频频下发的同时,针对各省国资委的大检查同时启动。
有关专家称,国资流失问题已经引起高层关注。10月中旬左右,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组成的国企产权转让联合调查组将抵达江苏、浙江等省份,听取各省国资委等四部门的检查汇报,并对一些重大企业国有股权转让进行联合抽查。
《经济日报》10月20日刊登专稿《国资流失,“黑洞”深几许》。文章透露,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案有高发趋势,并且涉案数额越来越大。仅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今年上半年办理了6起国有资产流失案,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就有3起。国有资产流失方式不仅表现为贪污、侵占、拖欠、盗窃等,而且日益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个别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管理上的漏洞,或采取转移隐匿等手段,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或与中介机构恶意串通,采取高值低估,恶意拍卖等手段,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当前主要是三大因素架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一是管理和操作上存在漏洞。我国现存行政体制中存在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职责不清等因素,再加上管理和操作上的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二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缺位,导致国有资产处于一种绝对不安全状态;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临淄区检察院办理的交通银行下属储蓄所职工挪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金案,就是由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违规将公款私存,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680余万元的资金被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