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建设部发布了《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标准和出租车司机客运资格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指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标准:有符合规定质量、数量要求的出租车辆、配套设施、设备、标志;出租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标志符合国家标准、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有关规定;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停车场所;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驾驶员,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财务和经营管理人员。
对出租车司机客运资格要求: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龄,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经培训考试合格;被吊销客运资格的驾驶员,从吊销之日起已经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