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这4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这4项指标。其中,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除禁止建造“花园式工厂”外,《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还明确规定,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