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讯 近日,交通部有关《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征求意见已全部结束。按照这项规定,今后家用车整车修理120天内出问题,修理厂应无偿进行返修。这项规定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
据了解,该项规定的核心内容是针对目前比较混乱的汽修行业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今后车辆维修经营中,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
其中,商用汽车整车修理或者总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18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乘用汽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者12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35日;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