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华联9职工“抗争八年苦索工作权”的劳动争议案件,于11月17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再审。
当日的庭审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首先宣读了抗诉书,并对庭审全过程进行监审。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然后双方围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是否适用外资企业、公告除名是否合法、除名通知是否送达、法律依据、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最后,职工同意在恢复劳动关系、补缴三金、补发工资、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的前提下进行调解,由于华联公司法人代表未出庭,代理律师表示请示法人代表再确定是否同意调解,法庭给予3天期限予以答复。
今年5月31日,华联9名职工“抗争八年苦索工作权”一事经本报率先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之后多家媒体纷纷予以转载或报道。7月1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