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经济普查规定,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个体经营户在全国调查结束后,还要选取一定比例的样本户进行抽样调查,以验证完善全国调查数据。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由被调查单位填报普查基层表;个体经营户由普查员入户调查。
普查原则上按县一级行政区域按照“在地”原则组织实施。所谓“在地”就是除建筑业、道路和水上运输企业按法人单位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外,其他行业所有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按法人单位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个体经营户也在经营活动所在地参加普查登记。
法人单位填报法人单位普查表,并负责组织其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普查的报送采取层层审核、汇总上报的方式,即普查表填报单位按照填报规定,将审核后的报表报送至其所在的县一级普查机构(国家和省上特别规定的除外),县一级普查机构将审核、编码(行政区划、行业)、数据录入和处理后的普查基层和综合表,报送所在市一级普查机构,再由市一级普查机构审核和数据处理后,将普查基层和综合表报送省普查办公室,最后由省普查办公室审核和数据处理后统一上报国家普查办公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经济普
查办公室 杨天祥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