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介人
马加爵一手制造的校园血案还没有平息,西安市北郊又发生了一起中专生被同室四名学生殴死的事件。(5月19日《西安晚报》)。未成年犯罪这一个沉重的话题,不能不再次提起。
和马加爵事件比较起来,虽然受害者只有某铁路学校学生吕光一人,但性质比马加爵事件更严重。首先,马加爵杀人仅只是他个人性格极度扭曲所致,就是说是个个例、特例,没有普遍性;而吕光被殴致死,则是一种令人震惊的群体行为,这就有了代表性、典型性。其次,马加爵杀人后尚且知道自己犯了罪,便仓皇出逃;而殴死吕光的四个同窗却抱成一团,统一口径,企图逃脱罪责。再次,马加爵杀人是出于对同窗有气(虽然这种气是发自他那种极其狭隘的心理),站在他的角度来看,还是有点所谓的理由,而吕光的被殴致死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出一点可以放到桌面上来的原因,只不过是那些杀人者“心情不好”罢了。“心情不好”,就可以拿别人来出气,就可以恃强凌弱,致人死命!这哪里还有一点“学校”的气味,完全是一种黑道上的飞扬跋扈、肆无忌惮、横行不法!还有,与马加爵案不同的是,在这所铁路学校,不仅男生如此强横霸道、气焰嚣张,女生也不甘“落后”,居然结成了一个叫做“四大金刚”的团伙。那个被称为“大姐大”的女生“经常手执一根直径2厘米,长约30厘米的空心镀锌铁棍,在学校里对各班学生‘东讨西伐’,横行无阻,甚至连经常打架、斗殴的几个男生也被她‘征服’,向其俯首称臣。”殴死吕光的四个人中就有“四大金刚”麾下的得力干将。在这所学校,风气之坏、无视校纪法规者之众,实在罕见!
未成年犯罪,不排除个人自律、家庭教育、社会影响诸方面的因素,但主要责任应该由学校来负。正是因为未成年人个人难以自律,家庭教育不容易取得成效,社会影响难以排除,人们才将孩子送到学校,并寄托着极大的希望。而我们有些学校却只读书,不教人,对孩子冷漠、迁就、姑息乃至纵容。就拿这所铁路学校来说吧,吕光血案活生生地说明了纪律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方面的严重缺失和管理上的松散无序。男生结盟拜把,在学校里横行霸道的事情早有所闻,但女生结成什么“四大金刚”在学校里“横行无阻”,却从未听说过。如果说四个学生在一个宿舍里群殴一位学生,学校还可以说是不知道的话,那么,那位“大姐大”手执镀锌铁棍在校园里“东讨西伐”怎么会“横行无阻”呢?难道学校里所有管理者都是瞎子?班主任干什么去了?校长是干什么吃的?这样的学校,谁还敢把孩子送来?!素质教育早已成了教育行业的口头禅,难道这就是你们素质教育的“伟大”成果?!
吕光这位鲜活生命的消失,再次给我们的学校敲响了警钟。我们确实应该在“育人”上下点功夫、来点真格的了。再满足于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台上讲讲,校园血案还会发生,未成年犯罪就难以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