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年起,凡占有国有资产的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单项向省国资委报送股权管理方案。这是2005年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出台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今后公司制企业设立时的股权管理方案包含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处置、股权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省国资委将把包含这些内容的企业国有股权的批复文件作为中介机构验资、国资委办理产权登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必备要件。其他部门今后将不得越权出具股权管理审批文件。
与此同时,对国有股权的日常管理也将纳入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今年,省国资委将对全省股份制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按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规定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规范;对企业长期以来欠缴的国有股权收益全面清缴;对发现的比较严重的违规违法问题,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同时,加强对国有股权配股、分红、处置等事项的管理,确保国有股同股、同权、同利,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