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运输公司职工反映:
2003年12月22日,贵报“维权之页”就我们长青运输公司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及退休人员和遗属生活费一事刊发了“数月未发工资,职工温饱无着”一文,请相关部门调查并回复。但对拖欠工资一事,公司不但不解决,反而连今年的工资和相关人员的费用,也仍在拖欠。
省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颁布了《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前不久也就清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发出专门通知,我们300多名职工迫切希望,企业能够落实国家政策,尽快兑付拖欠职工的工资,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编辑附言:职工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吁请长青运输公司查实。如职工所反映的属实,希望长青运输公司能够以人为本,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兑现职工工资,保证这些职工基本生活无忧。■值班编辑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