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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问题 谁有问题?什么问题?

2023年10月02日

杨令青

改革开放孕育、催生和造就了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并没有成为改革开放的“宠儿”。差不多当农民工刚一出现的时候,“农民工问题”就产生了。近20年来,伴随着农民工队伍的发展,“农民工问题”也愈来愈凸出。从开始的春节民工潮,到近年来的久拖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党和政府致力解决的大问题。

近年来谈论“农民工问题”的人很多,尤其是这一年多来更是议论纷纷。诸如农民工进城加大了城市就业矛盾,造成交通、住宅、环境压力加大,这些或大或小的问题,都是现实。眼下,城市社会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够,拿出的治理措施也很有限。

但是,这些都不是“农民工问题”的实质。“农民工问题”的实质是农民工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这种侵害的程度不是一般性的。从空间看,不管东南西北,不管发达与不发达,不管是非公有经济还是国有企业,凡有农民工的地方都存在着侵害。从内容看,农民工的经济、政治、精神利益都受到了侵害。

可以这样说,“农民工问题”,主要不是农民工有问题,而是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态度和行为有问题。

对农民工利益侵害的事实和案例,媒体的曝光已经很多很多。透过这无数个事实和案例,人们看到是城市社会(包括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和市民)对农民工的一种群体性歧视:

一是职业排斥。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制订和执行过保护本市居民、排斥农民工的就业政策。农民工只能进入低级的劳动力市场,只能进入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低级就业岗位,只能进入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不能同工同酬。同样的岗位,干同样的活,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比城市职工低得多。

二是限制参与。农民工在企业只能出大力,流大汗,而几乎没有任何知情权和参与权,全然是个“局外人”。有的农民工在企业干了一二十年,成绩出色,成了骨干,但得不到任用,不能当职工代表,不能参加工会。有的企业连党组织都是分设的,城市职工是一个支部,农民工是另一个支部,农民工党员不能参与单位事情的讨论。

三是人格歧视。日常生活中,从对一个个具体事情的处理上,甚至从一句话、一个眼神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城里人对农民工的不看重。有调查显示,在从事正规就业的农民工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人都遭到过工商、税务、治安等部门管理人员的无理查抄。在农民工所受到的各种歧视中,就业岗位和工资待遇方面的歧视是最具实质性的,但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所遭到的歧视,常常会引起农民工更强烈的心理反应,因为这方面的歧视最直接地伤害了他们的人格和尊严。

歧视是指一些人以优越群体成员的身份,不平等地对待另一群体人的行为。歧视概源于偏见。目前,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偏见可谓不少。但偏见是建立在缺乏证据的基础上的,经不起事实的考问。

“农民工与城市人抢饭碗”。这是一些人责难和歧视农民工的主要理由。这里且不讲以此来责难农民工的道理能不能站得住脚,其实这“抢饭碗”的判断本身就不符合实际。近年国内一些著名的调查机构通过多次实际调查的结论是一致的,即农民工进城后所产生的就业替代率仅为10%。事实正是这样,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廉、粗、重、脏、苦、险”等岗位,而这些岗位是一般城市居民包括下岗位职工所不屑一顾的。前几年许多城市都出现过清退农民工之后招不来工的尴尬局面。老实说,农民工所占据的绝大部分劳动岗位,不是农民工“抢”来的,而是城里人“让”出来的。

“农民工素质差”。农民工队伍的文化技术素质相对比较低,但能不能由此得出农民工基本素质差的结论?全国总工会曾于1997年和2002年两次对农民工问题进行调查,就这个问题所得的结论是相同的:农民工队伍的基本素质是好的,视农民工为“天生素质低下”、“麻烦制造者”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国内有关专家这样评判农民工队伍的素质:他们进城前的身份大部分(约占2/3)是学生、军人和乡镇企业的务工者;他们年轻,通常有较高的教育水平,不少人都有一技之长,他们是我国农村人口中的精英阶层或称“底层精英”。

“农民工说到底还是农民”。这涉及到农民工的职业身份问题。这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判断。一是以农民工劳动时间的实际分配,以及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结合方式来判断。从近年来的许多调查统计资料可以看出:现在,农民工中有六成的人已是全职务工经商,不再从事农业劳动;大约二成多的人是以工为主,兼营农业,主要是农忙时返乡做帮工,一般时间在3个月以内;只有一成多的人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在3个月甚至到半年以上。由此看来,至少80%的农民工,他们已完成或基本完成了从农民工到工人的职业转变,他们的职业身份是工人。二是以主要生活来源来判断。法律规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定为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根据这一规定,将绝大多数农民工确定为工人的职业身份显然是适宜的。国家有关部门测算,2002年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近1亿人,这个数字已经超过城市有户籍的公有制二、三产业的职工总数;而在有些行业,有些地区的二、三产业的职工已经主要是农民工,如建筑、建材、采掘、纺织、服装、玩具等行业的第一线工人80%以上是农民工。所以正像中央2004年1号文件所讲:“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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