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大学生就业工作。
据悉,200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共有毕业生152312人,比2004年增加27402人,增幅达21.94%。
《意见》要求,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疏通和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录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党政机关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管理和技术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要做好乡镇不在编人员的清理工作和不合格中小学教师的清退工作,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
支持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扩大消化增量毕业生的空间和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后续服务力度,引导支持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要实施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的做法,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要关心、支持和尽可能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