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陕西省推荐评选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共分配名额2977名,分配给我省共74名,另有4名特邀代表。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评选表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副省长洪峰在昨日的推荐会上强调,各市、系统要严格推荐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推荐评选过程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严禁领导点名、照顾关系等做法,坚决杜绝“跑先进”、“要先进”、“买先进”、“骗先进”等现象。对借推荐评选之机谋取私利、弄虚作假、收礼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省总工会副主席李怡霞在昨日的会议上说,此次推荐的范围是:2000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此次推荐评选的条件为:一、在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四、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五、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利益,增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六、在控制人口,改善环境,保护资源,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七、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中,企业职工不少于推荐评选名额总数的45%,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职工的5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的22%;农民不低于推荐评选名额总数的20%。此次推荐评选首次把私营企业主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了推荐评选范围。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