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财政部、国资委分别下发《关于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将包括西电公司在内的74家中央企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一次性全部分离移交所在地人民政府管理。
按国务院文件规定,西电公司成立了分离办社会职能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普教中心各中小学校的移交工作。移交人员以2003年12月31日各中小学在职人数为依据,对其中具有相应职(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经地方人民政府审定后纳入移交范围。各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和2004年新增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一并纳入移交范围。在2005年至2007年3年过渡期内,移交的各中小学教师及离退休教师所需经费补助,将由企业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整个移交工作将于今年四季度完成。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