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林林
在日前召开的“首届中国打假扶优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战略研究所冯杰研究员透露,从2001年4月到2004年10月底,国家质检总局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11亿元,就算保守估计,市场上假冒产品总量超过1370亿元。而他认为,之所以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主要原因之一是地方保护主义。
冯杰先生所指的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导致假冒产品屡禁不止,当然说得在理。那么,地方保护主义为何如此顽固?恐怕就不仅仅是冯先生所言“一些地方政府以招商引资、增加税收、创造宽松发展环境为由,阻碍了跨省区的打假活动,不允许执法部门进行检查”了。在我看来,关键在于1370亿的假冒产品可能为某些地方官员、执法部门,以及制假贩假者提供了种种“实惠”。
假冒产品隐含了某些官员的政治利益。虽说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已喊了大半年了,与此相关的“软指标”已列入了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范围,但实际上在一些地方“GDP崇拜”仍在暗中大行其道,而如何规范市场秩序、着力环境保护、体现人文精神,迄今并未在官员评价体系中真正得到落实——除非假冒产品为祸一方,致死人命,上面追究下来,这才匆忙启动行政或司法问责程序。所以,对于打假,某些政府官员并不积极,甚至还认为这“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换言之,也阻碍了他个人在仕途上的“发展”。因此,他们认为假冒产品是臭豆腐,虽说气味难闻,吃起来却挺香。正因为假冒伪劣有了隐形“保护伞”,这才屡禁不止,乃至充斥于市。
假冒产品派生了一些执法部门的经济利益。个别地方的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趁“假”打劫,富得流油,相信早已不算什么新闻。少数执法人员在打假过程中,以罚代法,“假打”成癖,以致猫鼠共舞,制假贩假越“打”越多。尽管收支两条线已强调多年,但“罚款提留”仍然是一些执法机构谋取部门利益的绝好渠道。还有的以“目标管理”为由,对全年打假罚款收入超标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数万乃至十多万的“重奖”。表面看来,打假举措相当到位,实际上却助长了执法人员以钱为重的不良风气。由于利益驱动,极少数执法部门或“放水养鱼”,或重“喊”轻打,以便部门年年都有“新战绩”,个人岁岁腰包均看涨。如此这般,假冒伪劣自然久“打”不绝。
假冒产品本身诱人追逐不正当商业利益。由于制假贩假利润空间大得惊人,再加之极少数政府官员、执法部门在打假中态度暧昧,以致一些地方出现了“制假村”、“贩假镇”,男女老少齐上阵,将其视为致富绝招的情况。而假冒伪劣之所以“打”了这么多年,至今仍未取得决定性成效,这不能不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当某种违法行为被相当数量的人不当一回事时,法律的尊严就无从谈起,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也就在所难免。
因此,透过假冒产品总量1370亿元这个数字,我们看到的是在打假过程中各种利益的博弈。而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应该通过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有效剥夺那些执法部门和个人违法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机会空间。否则,假冒伪劣是不会自动绝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