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君
《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郭道晖,是中国最早提出“法制和法治的本质是有区别的。”他说:“法制,是法律制度,任何社会都有;法治,是法的统治,只有民主社会才有。”党的十五大的《报告》,接受了郭道晖的意见,改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郭道晖还进一步指出:“‘依法治国’的国是指国家权力,重在‘治权、治官’,而非‘治民’。”(《文史博览》第一期彭子诚、陈敬文)其实,无论什么社会制度,有了法制,就有法治。法的统治,并非只有民主社会才有,非民主社会也有法制和法治,只不过多一点人治的色彩而已。另外,既然是法治国家,怎么能说这个“治”只是“治权、治官”,而非“治民”呢?世界上有哪一个法治国家只是“治权和治官”而不“治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