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 张亚凌
就在一周前,一件令人心寒的事,发生在我县的一所村办小学——
下午活动时间,一群十二三岁的男孩在踢足球,其中一男孩飞起一脚,足球直射向教学楼。“砰——”的一声,引得楼下一9岁小男孩的好奇,他抬头正欲细看,一块破碎了的窗玻璃恰好落下划破了他脖子处的静脉,血流如注!
踢球的孩子们围上来见此情形傻眼了,旁边就有人跑去喊老师。踢这一脚的是个12岁瘦弱的男孩,看起来比同龄孩子矮半头。他“清醒”过来马上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及自己的责任,背起小男孩就赶往2里外的镇医院,后面跟着踢球的其他男孩。到医院时,男孩的衬衫都染红了。
我此刻提笔时,那可怜的男孩因失血过多,依旧生命垂危。
意外,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让我悲愤不已的是另一个事实:事故发生时,校长外出开会,小男孩的班主任恰巧请假没在,学校里还有几位老师,也许怕“沾”上自己,推三委四,竟无一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即使那男孩侥幸捡回性命,当他获知这一真相,还会将那几个漠视自己生命的视为“老师”吗?——他们的冷漠才是孩子心中永远的痛!
就在前几天,我在一份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报道,《她死在冷漠中》。一个弱女子,被举着刀的恶霸歹徒在人群中追赶并杀害,而后用女子的衣襟擦净屠刀扬长而去。那女子一直边跑边求援,“有人要杀我,救救我”,大半条长街,大家只是自觉地让出一条更宽敞的路面,加速了她的死亡。
见死不救的人们犯了法吗?至少目前没有。可他们的确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并助长了恶势力!这,难道不是一种罪过?!
这是一堂69年前已结案的庭审,但它却穿越时空,至今仍撼动人心!
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瓜地亚曾在一个法庭上旁听了一桩偷窃案的审理。被告是位老妇人,她偷窃面包。其辩词为: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审判长说,我要秉公办事,你必须接受10美元的罚金!
判决宣布后,拉瓜地亚市长从席间站了起来,脱下帽子,往里面放了10美元,然后对其他人说:“现在,请每位另交出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出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需要老祖母偷窃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为冷漠付费?
是发聋振聩还是不以为然?如果法律真是为了限制缺少道德防线的人而制定,那么冷漠者又是哪一种人呢?至少是人性正在丧失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