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年起,因服务问题而引发用户投诉、媒体曝光的邮政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被分别处以300—3000元不等的罚金,严重者将面临下岗。省邮政局近日出台的《陕西省邮政局用户投诉、媒体曝光受理办法》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在省邮政局公众服务处了解到,该办法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截至3月3日,全省已有1名支局长被免职,4名临时工被予以辞退,9名正式工被处以待岗,数十人被处以经济处罚。
办法规定,全省邮政设立省、市、县三级用户投诉中心,负责受理邮政用户的各类投诉,以及处理核查各类新闻媒体曝光,定期做好用户投诉、媒体曝光的处理登记工作,并对用户投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凡违反相关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个人,处罚300-1000元。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和第二次出现同类问题者将会受到下岗再培训的处罚。凡内部处理环节出现违反邮件交接制度,造成邮件丢失、短少,经查属个人责任的,除处罚300-1000元外,同时按照用户保价金额赔付用户,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和第二次出现同类问题者也将下岗培训。
据了解,该办法除制定用户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处罚标准外,还对进一步规范邮政用户投诉和媒体曝光受理流程,缩短用户投诉、媒体曝光的处理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市邮政局用户投诉中心受理省邮政局转来用户投诉,从接到传真到解决回复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各市、县邮政局受理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用户投诉从受理到回复用户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各市邮政局处理省局转来媒体曝光事件,从受理、核查、处理到回复省邮政局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本报记者 刘公望 通讯员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