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4月5日二版以《无奈的土地争夺战》为题报道了华阴农场与承包人刘尚民之间的“土地纠纷”,引起了当地执法部门及农场职工的强烈反响。近日,华阴农场职工通过电子邮件告诉记者,在华阴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场旷日持久的土地争夺战终有了圆满的结果。
据华阴农场职工反映,3月31日记者到华阴市法院采访时虽遭到拒绝,但引起了该院领导对此事的重视。在记者走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坐下来,几经周折,就解决阴法执字第78号裁定的具体细节,刘尚民同意前几年和今年的土地承包费予以交清,并不再坚持原来的协议,双方经过真诚协商,达成较满意的土地承包协议书。协议书协定,华阴农场同意将175亩土地承包给刘尚民种植棉花,并于2005年11月30日前交回农场。刘尚民在签定协议之日按每亩240元交纳2005年的全部土地承包费,同时按每亩170元的价格交清拖欠的2004年的土地承包费。农场收回土地后,2006年重新发包时,刘尚民对该土地有优先承包权。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