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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将有权修改自己档案

2023年10月07日

近日,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启动立法程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但对于什么才算是个人信息、这部法保护哪些个人信息、由谁来保护个人信息等问题,大多数人仍然都是一头雾水。为此,记者专访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稿起草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教授。

据周汉华介绍,所谓个人信息,是指现实生活中“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一切信息”,其范围很广,包括文档、声频、音频文件、指纹、档案等。个人信息实际上是人权的基本内容,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0多个国家制定了个人信息法体系。

草案中除了保护个人信息不受到侵犯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护公民充分了解自己的信息、修改自己错误信息的权利。根据草案,只要公民提出申请,工作单位、银行就有义务将个人档案、信用纪录等信息公开,个人也有权要求单位或者银行更改错误的个人信息。但草案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不保护个人的不良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三种机构给予了一些例外:国家安全机构、科研机构以及新闻机构。主要是考虑到他们各自的社会责任。比如,警察办案时会调阅许多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出于保密要求,警察部门就不能问嫌疑人。总之,使用个人信息时,征求同意是原则,不征求是例外。根据草案规定,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政府会成立专门的执法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办公室,并设有信息专员。如果你觉得单位的个人档案里有些信息是不正确的,要求单位更改,而单位不同意的时候,就可以向个人信息保护办公室提出审查要求。草案同时规定,侵犯个人信息的,根据带来的伤害程度,从民事赔偿到刑事责任不等;如果单位、银行不向本人公开其个人信息的,将会受到行政制裁。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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