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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租赁背后

——韩城氮肥厂国资流失调查

2023年10月03日

一张百万元的收款收据,一份法院民事调解书,韩城氮肥厂全部国有资产,在职工毫不知情的背景下,被无偿抵押出去18年

陕西省韩城氮肥厂是省属小化肥企业,1970年筹建,1974年投产,年产2.5万吨合成氨、8万吨碳酸氢铵,现有职工586人(其中退休退养人员95人)。1997年以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2000年12月被原省经贸委认定为停产企业。

2001年10月,韩城氮肥厂新班子上任。12月,新任厂长谭恒俊组织召开厂务会,决定利用氮肥厂库存材料、废旧设备及闲置土地建设焦化厂。此后,氮肥厂变卖废旧铁材和焦沫等物资,所得资金全部用于焦化厂的规划费、设计费、环评费及车辆使用等前期工程费用,2002年4月焦化厂正式注册成为“金马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韩城氮肥厂上报给主管上级省石化行办《关于韩城市金马焦化有限公司租赁我厂土地等问题的请示》中明确指出:“韩城市金马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由韩城氮肥厂发起,以厂职工(集资)、社会自然人及其它单位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工程规模为年产冶金焦30万吨,投资预算1460万元。”并声称:“氮肥厂拟提供各种有利条件,大力支持该焦化公司尽快投产,经厂两委会研究,厂职代会同意,决定将我厂部分闲置土地租赁给该焦化企业。”

然而,一开始就由韩城氮肥厂介入建设成立的公司,法人代表却是一名叫王发有的人,股东是一名职工和一小车司机。当时,包括几名领导在内的广大职工就对这名实际上没有投资一分钱,也没有进过厂的法人代表产生质疑。据了解,在厂务会上,几名厂级领导追问公司注册情况,厂长谭恒俊反复表示“保密”,“不能对外讲”。

氮肥厂职工董学亭告诉记者,王发有实际上是厂长谭恒俊的同学,而到2002年6月份,金马公司7.5万吨焦炉半截子工程因资金问题就停工了,可双方还是在2002年8月30日签定了《租赁协议》,双方商议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前三年金马公司免交土地租金,三年后租金确定根据社会土地租赁行情,由双方以补充合同确定。

2002年11月,韩城市金马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在氮肥厂职工毫不知情的背景下,法人代表变成了韩城市一个体户——孙改成。

氮肥厂职工张英发介绍说,2003年4月,在职工的强烈呼声中,现金马公司法人代表孙改成拿出一份韩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称:“韩城氮肥厂借金马公司(注:原金马公司)100万元,无力偿还,韩城氮肥厂同意将全部土地、设备、房屋租赁给金马公司18年,用以抵还100万元借款”。

然而,韩城氮肥厂几位主要领导表示,氮肥厂根本没有借金马公司一分钱。记者见到了氮肥厂借金马焦化100万元“收款收据”,时间是2002年10月1日,签名是“李积荣”。氮肥厂财务科长李积荣接受采访时否认自己签过这样的“收款收据”。

氮肥厂330名职工联名写给省国资委的信中称,厂长谭恒俊利用特权背着厂领导班子、职代会和全厂近600名职工,将氮肥厂全部资产(三四千万元),以子虚乌有的100万元租金,租赁给谭恒俊实际为幕后老板的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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