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建华
中国人没多少信上帝的,但“上帝”这词儿,出现率却颇高:顾客是商场的上帝,食客是酒楼的上帝,住客是宾馆的上帝,游客是旅行社的上帝。现在,病人似乎也成医院的上帝了。只要你舍得花钱,你就是上帝,大可居高临下,颐指气使,不把对方当回事。相反的,赚钱者就是孙子,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心里想哭,脸上还得笑着,把你大爷服侍得从脚底舒服到头发尖。
这也许是对过去时代服务缺位现象的一种反动。然而,故意抬高顾客地位,甚至提出“顾客永远是对的”这种矫情悖理的口号。不亦是另一种荒谬吗?
上帝应乖乖呆在天上,人间不需要上帝。不管你从事何种职业,不管你是花钱的还是赚钱的,都理当享有独立的人格和不容侵犯的尊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谁也不高兴唯唯诺诺地恭奉着一个或一群“上帝”而丧失自尊。
消费者和经营者角色不同,但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其间并无贵贱之分,更不包括经营者必须低人一等、委曲求全的内容。所以,对少数无理取闹、出口伤人、要求过分的消费者大可理直气壮地说“不”。
几乎没有人对“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是对的”之类似是而非的口号提出质疑。甚至连“委屈奖”这样令人反感的怪胎,也被当作新鲜热辣的商业创意而为传媒津津乐道。为了讨好顾客,你不得不忍声吞气,承受无理乃至无礼的刁难,雇主因此给你一定的金钱奖励以充补偿,这就是“委屈奖”——为了赚钱你强忍委屈,因为委屈你得到金钱,说白了,上帝不是你我他,上帝原来是赵公元帅。
报载,英国政府有个“零忍受”计划。含义是“绝不容忍任何对隆重服务网的医护人员的身心攻击或辱骂行为”。对暴力患者,医院可以说“不”,拒绝为其治疗,这个“计划”听起来很牛气,但其内核无疑是公道的,救死扶伤和“零忍受”是供求双方地位平等的社会道德理念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以人为本”的人,既指你,也指我,谁也没有权利当“上帝”。要知道:平等,是文明社会的标志;公平,是商业道德的核心。
此类哗众取宠的口号的提出和流行,不但有违社会平等原则,无补于社会的和谐有序,即使从单纯商业角度看,也是弊多利少的。
世间本没有上帝,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我们都没有理由硬造出些上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