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进平·
最近因受贿罪在西安受审的原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小川说:“没有学好法律,当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受贿。”
余以为,真正原因是他们并非不懂法,而是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原则和良心,没经受住金钱的诱惑,见钱眼开罢了。否则,近几年查出的曾任职于公、检、法部门的许多司法执法人员的犯罪事实就无法解释了,难道他们也不懂法吗?退一万步讲,即就是你不懂法,小时父母和老师就没给你讲过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吗?“非吾之所有,虽一丝一毫而不可取”这一几乎人所尽知的道理难道你就不懂吗?说穿了,说自己不懂法不过是想骗取同情,以减轻自己罪行的遁词而已。
别怨悔了,贪官老爷们,要怨就怨自己的手太长、心太贪太黑好了,别再巧言令色了,谁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