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春到
一位在豫鄂边区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红军战士,珍藏着一枚新四军第五师颁发的“坚持抗战保卫祖国荣誉章”。这枚抗战荣誉章,记载了当年李先念领导的抗日队伍,一段不平凡的与日本侵略军战斗的历史。
该荣誉章用银合金和珐琅制作,十分精美。章为圆形,直径24mm,厚2mm,重168g;章的上面有一直径约4mm的圆形小环,以便配上一饰物别针等佩戴。章的正面为大红、天蓝、草黄和白色四种珐琅制成的图案:中间是一大红色的五角星,五角星的右侧是一白色的新四军战士的图像,右侧是一上了刺刀的步枪;中间偏下是连绵起伏的草绿色的长城图案,表示抗日力量是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长城上面是蔚蓝色的天空;下面自右至左有银白色的两行字,上行大一点的字为“新四军”,下行小一点的字为“第五师”,是表示颁发此荣誉章的单位是“新四军第五师”。章的背面有“坚持抗战保卫祖国荣誉章”十一个汉字,分三行排列,上行为“坚持抗战”,中行为“保卫祖国”,下行为“荣誉章”,说明该章是抗日荣誉章;三行汉字的下面有一行阿拉伯数字“1940”,表示该章是用来表彰奖励在1940年里成绩卓著的抗日英雄的。
1940年,是李先念领导的抗日队伍取得重大胜利的一年。据李先念所撰写的《一年来豫鄂边区抗日游击战争》一文中记载:在这一年里,李先念所领导的抗日武装,共与日本侵略军进行了大小战斗232次,毙敌508名,击毙伪军1950名;伤敌1880名,杀伤伪军6120名;缴获大小炮31门、重机枪34挺、轻机枪106挺、步(马)枪5774支、掷弹筒13个、炮弹310余发、子弹813900发、参战驴马350余匹等;收复了豫鄂边区的大片国土,恢复了活动区域内的各级地方政权;涌现出一大批抗日英雄,有的已在与日本侵略军的战斗中光荣牺牲。该荣誉章是1941年1月25日,新四军在江苏盐城重建军部,李先念被任命为新四军第五师师长兼政治委员以后,为表彰豫鄂边区1940年的抗日英雄而制作、颁发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收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