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卓瑶·
汕头华南宾馆特大火灾造成31人丧生、21人受伤住院。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最大的隐患就是装修不合格和窗户被封死,长达十年没有经过消防部门验收。而当地的一位副市长则说,从1996年到2004年,消防部门至少下达了好几次停业整改意见书。这就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觉得是华南宾馆频频违规才造成的惨剧。
官方的解释总是那么相似。去年湖南常德发生“12·12”特大火灾的桥南市场,1992年投入使用后,一直存在着供水系统不符合消防标准、消防通道不畅的重大隐患,官方就解释说,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整改”令就从未停止过。我们不怀疑官方解释的真假,也并非对“停业整改”和“限期整改”这种行政手段持否定态度。困惑的是:“停业整改”和“限期整改”怎么变成了“软面条”?
整改、停业整改、限期整改,是严肃的行政指令,具有不可抗逆性。令行禁止,没有另外的选择余地;否则,被指令者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一定的代价。可悲的是,时下这种行政指令已被打上了“人情”和“金钱”烙印,有人甚至把它当成了创收、敛财的工具。企业制假造假,下令整改;商家欺宰顾客,下令整改;娱乐服务业搞色情服务,下令整改;学校医院乱收费,下令整改;包工头拖欠农民工资,下令整改。至于整没整改,无关紧要,顶多以罚款了事,钱可消灾。
还有一些人把整改当成了规避责任的“免责牌”。整改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不是“杀手锏”。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有些人不怕法,寄希望于他们自家“整改”,不仅是一种幻想,而且是行政监管、执法的不到位和失职。试想,假如政府有关部门当初就采取果断、有效地措施,把好整改这一关,华南宾馆这场特大火灾或许会幸免,至少不会如此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