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俊兴·
欺上瞒下,是当今盛行的一种见怪不怪的社会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某些干部或事件当事人,为了个人的某种需要,主观故意为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与上级“好欺”和下级“易瞒”息息相关。而上级“好欺”的原因,则是:一是官僚主义好糊弄;二是好人主义好轻信;三是不负责任好掩盖;四是不作为好钻空。下级“易瞒”,则是:一是极个别知情者因故不能不敢说真话;二是暗箱操作,信息不对称,下级干部群众不知情;三是没有给下级的话语权正当的机会和空间;四是下级的意见、议论往往得不到上级尤其是上上级的重视。看来,要遏制并逐步消除弄虚作假现象,要及时发现惩处违纪违法贪污腐败的人和事,必须重视并下力气解决上级“好欺”下级“易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