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公司工会将于今年7月进行换届。现就有关工会换届选举中的问题请教如下:1、我们公司职工总共只有四五十人,工会是否一定要设立工会经审委员?2、工会经审委员需要具备何种资格,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是否能担任工会经审委员?3、工会经审委员会能不能聘用普通职工做账?
群言
群言同志: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建立工会委员会的工会组织,应当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委员审查会的委员名额,最低不少于3人,最高不超过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的20%。没有建立工会委员会的工会组织应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小组或设立经审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般应是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但也不只限于代表。凡是该级工会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工会会员,都可以被推荐为候选人。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等规定,无论是否工会委员会委员,都可以当选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但各级工会的主席和分管财务的副主席、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