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诗人杜甫对人们居有其所的良好祝愿。可在西安市,一些人打着为民办事的旗号,公开将没有任何手续,名为安置村民的“安置楼”变成商品楼出售,欺骗消费者,相关管理部门却视而不见
这几天,西安大街小巷有人在散发一个名叫凤城新苑的楼盘传单,从传单上标的地理位置看,地处北郊经济开发区凤城三路,大明宫街道办事处西十里铺村,周围有超市、名校等等,价格也很便宜,每平方米只有1266元。不少市民冲着好位置和低价位而去,却发现这个楼盘没有任何手续,是一个地道的“黑楼”。
接到市民举报,记者赶往现场调查。从凤城三路向东走了足有千米,又连续走了四个来回,也未见到所称楼盘,再次电话询问,一女子称在某楼盘的斜对面,有两栋已封顶的楼盘便是凤城新苑。路遇村民,记者问起这个楼盘,不料当地农民竟说凤城新苑是村上向村民承诺修建的,用于解决本村村民住房难的“安置楼”,根本不是商品房。而且从一开始修建,就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千万不要购买。一边是广告宣传,一边涉嫌“黑楼”,实情究竟如何?
辗转找到凤城新苑,施工还在继续,头顶不时要防备飞来之物。经人指点,记者找到设在二楼的售楼部。楼梯没有扶手,楼上的一男一女两名售楼员一见有人来,忙不迭地介绍房子,据售楼小姐讲,楼盘绝大多数已卖出,墙上表示售出的红钥匙似乎也在证明她的说法,她强调,目前只剩下几套面积为127平方米的房子。记者索要有关商品房的“手续”,售楼小姐才说这是城中村改造项目。既然不是商品房,为什么要散发传单吸引买房人?这时售楼小姐又说是先卖了房,有钱后再给村民盖房。让记者纳闷的是,既然是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何要以商品房的名义出售。这一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合法手续何在?售楼小姐虽口称有城中村改造的手续,却始终拿不出来。而对照她自己提供的西安市政府有关城中村改造的一些文件规定,这个楼盘没有一项合法手续。记者采访中,楼盘的开发商没有露面。
那么,土地、监察、规划等部门是否知道“黑楼”的存在呢?记者一路直奔未央区土地局土地资源科,几经周折找到土地资源科科长王利刚,王科长很肯定地说,西十里铺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没有用地手续。依照分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要去未央区土地监察所,他同时说,副所长冯辉分管。
赶往一公里外的土地监察所,副所长冯辉长时间在办公室里打电话,安排给某领导送桃,顾不上接待记者。旁边一男子不时询问找冯所长有何事,当记者说明来意,询问西十里铺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有无手续时,他却要记者先去土地局办公室登记,等待局里电话通知后才能接受采访。最后记者获悉他叫郭鹏,监察二组成员,负责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在后来的交谈中,郭鹏说已接到群众举报,正在调查取证,从目前情况看,确实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去年村上以解决无房户和姑娘户住房为由开工建设,现在公开出售,不符合盖楼初衷。但当记者问及为何当初不制止,现在不迅速查处时,他先摆了工作难度,又说有工作程序。打完电话的冯辉后来也承认工程没有合法用地手续,声称已让其停工。
找到未央区规划局已近下午下班,一老同志看完传单后要记者去开发区查询,当记者说明楼盘位于西十里铺村时,他说规划局曾下过拆除命令。规划局一小伙子肯定地说,今年年初下过拆除令。既然下了拆除令,没有任何手续的“黑楼”又怎能顺利封顶又向外出售呢?没等记者说完,小伙子捧着水杯和同伴聊天去了。
盖楼时村上打着为民造福的旗号,没有任何手续开工,有关部门睁只眼闭只眼。举报了,依然没有一个处理办法,下发停工通知的工地施工依旧。险些上当的王先生说,看起来管的部门不少,实际上又都不管,规划、土地、监察等等部门的工作责任心哪里去了,放任非法建筑就是渎职。
本报记者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