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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不是一个筐

2023年10月02日

·佚名·

“尊重民意”是个很响亮的口号,也是大势所趋。因此,由“民意”来做定夺的事就越来越多。有消息说,为了评选出三峡博物馆的“十大镇馆之宝”,已由18位专家从博物馆17万余件文物中推荐出29件国家一级文物,其中有从巫山遗址发现的距今200多万年前的“巫山人”下颌骨化石,有人民群众所熟知的《江竹筠烈士遗书》;还有乌杨汉阙、汉巴郡朐忍令景云碑、从瞿塘峡口切割来的“皇宋中兴圣德颂”摩崖石刻,以及国内外闻名的明代书画珍品“唐寅临韩熙载夜宴图”、“王宠行书诗卷”等等。市民可以通过投票的形式,最后评选出10件文物,作为该馆的“十大镇馆之宝”。相关部门的官员说:“评选绝对体现市民意志。”

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是责任政府、效率政府应该努力的方向。这与笼统地称为“尊重民意”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对燃放烟花爆竹开禁,“科学化”和“民主化”就有相互抵触的地方。以科学的态度,可以列出燃放烟花爆竹的许多弊端,如污染空气、制造噪音、引发火灾、引发人身财产的伤害,等等。因为要“尊重民意”,于是只好把“科学”放在次一等的位置上了。也有另一种声音,“民意”在开禁的原因中固然是个重要因素,但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具有某种“拉动经济”的作用

……此种不负责任的乱讲我们不要相信。就此打住。

又比如评选三峡博物馆的“十大镇馆之宝”,“绝对体现市民意志”的方式评选当然是令人高兴的事。市民感到自己有了城市“主人”的身份和地位。我也试图从29件精选出的文物中选出我心仪的“十大”,但面对距今200多万年前的“巫山人”下颌骨化石、《江竹筠烈士遗书》、乌杨汉阙、汉巴郡朐忍令景云碑、从瞿塘峡口切割来的“皇宋中兴圣德颂”摩崖石刻、明代书画珍品“唐寅临韩熙载夜宴图”、“王宠行书诗卷”等等,我真的很茫然。要能够提出真知灼见,涉及考古、文物、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知识,这不是非专业人士的强项。如果我来投票,我只能或者凭想当然,或者抱着从众心理,要不就是靠“蒙”。我的这个“民意”确实被充分尊重了,但我却没有感受到被尊重的喜悦。

从以上两件“尊重民意”的事例,人们似乎感到,凡是与官方意志没有太大冲突的事,都可以充分的“尊重民意”。在这些事例中“民意”虽然被尊重了,市民却不能、或者少有喜悦的感觉。因为这好象是官方有意在“放权”。或者是官方先是觉得不可“放权”,后来又觉得无足轻重,终于“俯允民意”了。并不是经“民意”力争而得来的。而另一些事,属于“民意”非常在乎的事,“民意”强烈要求、或者强烈反对的事,因与官方意志相距太远,却基本上全都落了空。

比如形形色色、层出不穷的“听证会”,每开“听证会”必有涨价办法出台、要不就是新增收费项目出台。这时候的“民意”再强烈,也基本不起作用。再比如备受群众质疑的电话月租费、手机单向收费、实时按秒计费,等等,虽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正式的“民意”多次呼吁,至今也是“岿然不动”。官方意志在此表现得非常的坚决。

再比如,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有听过“民意”。有些学者、专家也好象在代表“民意”,其实他们只是在转述“官意”,为“官意”提供理论依据而已。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当事人,国有产权转让的受损者,国企职工的“民意”却没人愿意听取。在这个问题上,官方意志同样表现得非常的坚决。

因此人们就想,如果并不仅限于在放不放鞭炮、评选什么来做“十大镇馆之宝”这等事体上“尊重民意”,而是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比如“听证会”,比如电话月租费,比如国有企业改制,都认真的、诚心诚意地“尊重民意”,那就好了。“民意”就不是随便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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