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现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含基本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冬季取暖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由学校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一费制”的最高标准
“一费制”的最高标准分城市、农村及贫困县农村三个层次和小学、初中两个学段。小学阶段城市、农村、贫困县农村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学期120元、95元、85元。初中阶段城市、农村、贫困县农村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学期150元、120元、108元。其中城市小学借读费300元/生学期,初中500元/生学期。上述“一费制”最高标准中不含课本费。
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
在实行“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同时,坚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要通过“两免一补”等方式资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务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学,收费执行当地“一费制”标准,免收借读费。
代办费坚持自愿原则
学校为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需要和生活方便收取的住宿费、搭伙费、自行车保管费,由设区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成本核定。代办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若遇不合理收费,学生和家长可拨打029—87312358进行举报。 本报记者 蒲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