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国家将逐步关停能耗高、效率低、污染大的小火电机组。根据第一批关停计划,到2010年前,要关停装机规模534.55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实施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关停。自规定关停之日起,电网企业不再收购其电力电量,燃料企业不为其提供燃料,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不为其提供贷款,土地将转为其他用途,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安排运力,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将用水指标转为它用。
这位负责人要求,对于实施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后要就地拆除报废,不得易地使用。关停小火电机组与老旧机组替代改造项目核准挂钩,凡不按关停要求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地区,不核准相关的扩建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