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玉成·
官员和矿主瞒报矿难事故,这已发生多次了。而救护队助纣为虐帮助官商瞒报事故,自己也从中大发矿难财的,还真是第一次看到。
山西宁武的“7.2”矿难发生后,在其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的默许下,由“懂政策”的“煤炭部门干部”商定,将死亡36人瞒报为19人。在这次瞒报事故中,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却自上而下参与了瞒报、掩埋遗体的全过程,并趁机发了一笔矿难财。
作为救护队,不履行自己抢险救护之责,而是与官商狼狈为奸,干着掩埋遗体,制造假象、助纣为虐的勾当。并且通过这种丑恶的交易,向煤炭承包方先后索要所谓“救护补助款”“感谢费”等20多万元,这大概还是首案吧。
“救护队”本是救死扶伤、做善事的机构,如今竟也出卖良心,干起了趁火打劫、发矿难财的缺德之事。这叫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在想:今后再发生矿难,人们将相信谁?指望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