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信证券江苏如皋营业部涉嫌篡改流通股股东股改投票事件在沪深等散户投资者密集地区引起强烈反应。上周五,上海财经电视频道几乎全天谈的都是“投票门”事件。
与之形成反差,对此事件及发酵内容,监管部门至今没有任何说法。这样的反应无疑加重了股改公信力危机。
“投票门”事件最终爆发在券商的一个基层营业部,从一个角度证实了股改舞弊广泛存在。利益主体操纵投票,连营业部内中小散户投票权都予以“重视”,作为流通股大股东的机构及控制人岂不是更重要的“贿选”对象?股改启动不久,便有某上市公司承诺某基金如投赞成票,愿购买该基金多少份额作交换的消息传出。朗咸平等人也公开撰文称接到过有关股改舞弊举报。“投票门”事件再次旁证,这些消息与举报并非空穴来风、无事生非。
沪深等地中小投资者对“投票门”事件的反应表明,股改已陷入公信力危机。这一危机既有显性部分又有隐性部分,显性部分只是冰山一角。沪深两地广泛传言一些券商在开户者毫不知情情况下擅自代替散户投赞成票,尚属显性部分。危机隐性部分体现为,投资者普遍认定参加股改投票一点意义都没有,市场基本公正建立遥遥无期,“哀莫大于心死”情绪在蔓延。
“投票门”事件始发上月末,监管部门不反应倒是解释股改舞弊深层成因的线索。不难发现,自酝酿阶段以来,监管部门一直把眼睛盯在股改进度。所出台多个股改文件中,除了要保障流通股股东权宜原则说法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券商、机构投资者可采用博弈方式及边界,根本不见界定。
票决活动最基本游戏规则要求,必须把所有参与者行为约束在一个范围,才能做到不失基本公正。现在的情形却是:就算一家基金与上市公司达成利益交易协议,查有实据也惩罚无据;上市公司大股东慷全体股东之慨,付宣传费给券商营业部,令它们代为鼓吹方案,更不是什么问题。环境如此,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如何保障? (袁幼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