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卫生部对我省卫生厅组织查处非法制供血液制品案予以了通报表扬,对其突出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目前,西安瑞克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涉案的4人已经被判刑。
2004年7月初,省卫生厅根据群众举报获悉,瑞克公司涉嫌将15批87份检测呈阳性的原料血浆违法分13批次投料生产人血白蛋白产品61044瓶,已销售60248瓶。陕西省卫生厅立即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对瑞克公司进行检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瑞克公司法定代表人克科伙同黄文武、徐初洪、丁石花等人多次在不同时间、地点建立攻守同盟,谎称该87份呈阳性的法定检测报告为该公司的“前瞻性实验”报告,并授意、指使他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伪证。在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查清了瑞克公司的违法事实。2004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对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的4人予以逮捕,克科见其犯罪事实已经败露,负罪潜逃,于2004年12月31日在北京被抓获归案。
此案作为卫生部挂牌督办的全国非法采供血第一号大案,近日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宣判。克科犯非法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黄文武(2003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瑞克公司质保部部长)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徐初洪、胡元被判处相应刑罚。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