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山脚下,沮水之畔。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城市要发展,离不开好的空间环境,更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执法管理队伍得以保障。黄陵县规划建设和各项工作在近几年飞速发展,县城文明程度和城市综合品味有了新的提升,这正是与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的强力监管密不可分。该队自2002年底改革组建以来,在年轻有为、富有闯劲和开拓精神的大队长梁浩乾的带领下,充分发挥各项监察管理职能,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积极因素,严格管理,依法监察,严管重罚,通过三年来的不懈努力,为黄陵县经济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保障,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的城市综合管理氛围,一支严谨、文明的城建综合执法监察队伍飒然亮相。
建队伊始,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城建局的总体要求,对队员的业务知识、实际工作能力、政治思想觉悟、体质体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组织学习和培训。通过一个月的的集中学习培训,职工对城建监察业务和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深层次的理解,掌握了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职工执法为民的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办法等共计67条,职责类17类,制度办法30条,中队工作标准3条,岗位说明书16份。在制定和完善的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全体队员的智慧,集思广义、反复修订完善,最终定稿。为单位的各项管理提供了严明、公正、公平、合理的依据,以良好的开端为日后具体工作夯实了基础。
管理的诸多因素中人是第一位,学习是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原动力。为此,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在四月份集中安排封闭式学习,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并将学习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管理,在“保先教育”要求和繁重工作任务的双层压力下,他们利用双休日强化教育学习,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仅上半年就累计理论学习20余次,使全队职工业务法规、理论知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幅提高。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制度约束,严格处罚兑现,推行半军事化管理,以经济处罚为手段,以正面教育为目的,从而不断塑造出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管理有方的监察管理队伍。
城市品质的升华,大规模的建设背后需要强有力的管理保障体系。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充分发挥各项监察职能,坚持经常性管理与集中突击整顿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县城规划监察工作为重点,对县城规划区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章建设立即指派专人进驻建筑工地24小时监护,发现问题、主动出击、及时查处,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城市规划法》,发动群众揭发检举违规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有力的扼杀了县城规划区的各种乱修乱建行为,保证了城市建设的公序和谐;重点落实市容和环卫管理中的“四包两禁止”,实行执法人员与城管人员的互动和交叉管理,加大对城区生活建筑垃圾以及车辆车容不净,运输抛撒等违章行为的监察力度,加大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并在重大祭祖活动及“黄金周”期间划片包干,落实任务,夯实责任,严格考核,严励处罚,要求队员认真履行职责,义务带头,“苦抓、苦帮、苦干”,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使县城总体面貌得到良好改观,为黄陵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营造了最佳的人居环境和旅游氛围。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大队组织员工在职工工资低生活不宽裕的情况下,多次参与捐钱捐物帮助贫困大学生等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并有力支援地方生产建设和各种疫情、灾情的救援工作。近年来共获得县委、县政府“抗洪抢险奖”,“安全消防奖”,2003年度“城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大队长梁浩乾连续多年获得“城建系统先进个人”,2003年“全国新长征突击手”,2004年延安市第十届“十大杰出青年”等殊荣。
面对荣誉,大队长梁浩乾说的好,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保先教育”活动的开展,正是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了全队的工作热情和激情,才使该队出色的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我们有理由相信,满怀激情、热情、豪情的黄陵县城建监察大队必将迎来他们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