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司法人靳芳丽、经理卫小平在无任何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大量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危害税收征管秩序,近日被逮捕。
经查,西安聚能石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2001年9月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至2005年9月,犯罪嫌疑人卫小平、靳芳丽为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以按票面价税合计金额4.5%——8%不等的比例,用现金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无任何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累计非法购得虚开的陕西省和北京市增值税专用发票94套,票面注明货物金额总计8354850.49元,税额合计1420324.51元,票面价税总计9774175元,上述1420324.51元进项税金,该公司均已向税务部门申报并抵扣。
2005年10月4日,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对另外一家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了西安聚能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实。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在支队领导部署指挥下,与税务稽查部门联手行动,密切配合,于10月19日侦破此案,为国家追回税款142万元。 (连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