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河·
如果说领导用“明察暗访”的方法,是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掌握所属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的工作情况,那么,交警部门的“暗中执法”,却给人一种有意“布局”或“设套”的意味,因此颇受社会争议。
执勤民警利用“躲起来”执法的方式,除不光明正大,有违公开执法的原则外,似有侵犯机动车驾驶员知情权的嫌疑。有资料显示,长期以来,不少驾驶员一再投诉、反映,希望交警能够站在明处执法,从而使违章违法者受处罚能明明白白,心服口服。沈阳市交警部门率先在全国取消“暗中执法”,对违章违法机动车驾驶员在“阳光”下处罚,既体现了“明镜高悬”公开理念,又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值得称道和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