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实 文锋·
先说农民工,古训有“不坑下苦人”的警言,当代也风靡慈善、捐助一类的善举,想在这改革开放的年代,人们崇尚效益、利益本也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只是希望赚钱的雇佣了农民工的各色业主要把握好赚钱与替自己赚钱的农民工的关系,且不说宿命论的“坑人天打五雷轰”,也不说:农民工咒黑心业主出车祸。我想最现实一点,就是白纸黑字或君子言而守信的传统规范还是应当遵守的,该谁的,就谁的。
劳动监察部门说起来,也挺寒碜的,以我省为例,2004年共输出劳务330万人,西安市常年流动人口估计也有近百万。而劳动监察队伍省级也才10人的编制,2004年才成立,至今尚没有一辆监督工作车,地市县情况略同,以这样的水平对待全省数百万的灵活多变、合同时有时无、甚至根本没有合同、企业走马灯变化的劳动者权益维护,何尝不是“夹生饭”。
企业也不易,也都要面对市场,在市场的海洋里,他们风平浪静时,是一滴水,一旦波涛突起,早不知它到哪里去了。像大多数企业,在农民工工资问题上,都是秉公守法,善良淳朴的公民。但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一些企业恶意拖欠、黑心拖欠和黑心克扣,这是一个耗子害了一锅汤。
在这三个主角中,农民工该是最弱小的一个吧,但我想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企业的遵纪守法,一定能在春节之前,扎扎实实地为农民工办点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