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8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共6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
总体预案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总体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作了详细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人力、财力、物力及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