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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移民资金黑洞再调查

2023年10月05日

作为一项政绩工程的载体,《渭南地区移民志》记载着当地移民工作的“丰功伟绩”;作为一项证据,《渭南地区移民志》又白纸黑字地证实着当地政府欺骗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移民的事实。

由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编辑出版于1992年的《渭南地区移民志》记载:该地区安置三门峡库区移民17633户合73965人。

但198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办发[1985]29号文件《关于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三门峡库区安置15万人返库定居,并且,国务院已经根据这一移民规模向陕西渭南批复了土地使用计划,划拨了安置经费和物资。

缩水一半多的移民安置工作,内幕到底如何?国务院划拨的经费和有关资金哪里去了呢?

渭南移民由来

上世纪50年代,考虑到黄河淤积越来越严重的现实,中国政府决定建设三门峡水库。按照当时的设想,三门峡水库建成后,通过大量拦蓄上游来沙,使下游黄河由“地上河”变成“地下河”,黄河下游的洪水威胁也将消除。

为了建设三门峡水库,位于规划库区的陕西渭南地区数十万居民被移民至宁夏、甘肃等地。

但建成后的三门峡水库,并没有像纸上规划的那么令人兴奋,人们发现三门峡水库有严重的问题。

资料显示,建成后的水库当时仅拦水两次,就有15亿吨泥沙铺在了从三门峡到陕西潼关的河道中,潼关河床因此暴长4.5米,黄河上游及渭河水面也连连涨高。专家推断,长此以往,不出数年,西安、咸阳、渭南等黄河流域大中城市都将难逃厄运,沦为泽国。

有关部门承认三门峡水库“设计上有失误”,并着手对三门峡水库进行改建。按照改建计划,水库大坝左岸增建了两条泄洪排沙隧洞,改建四根原本用来发电的引水钢管,加快库内淤沙泄出。此举意味着“三门峡水库的库容变小了,原来许多被淹没的农田重新浮出了水面”。

听到这个消息,那些背井离乡了28年的乡亲们萌生了返乡之意。从1986年开始,数十万移民陆续踏上了返乡之路。

按照当时“中央及渭南地区移民安置”的相关政策,这次回迁由移民“自搬自迁自建”,政府只负责道路、学校等公共设施的承建,政府给予移民的安置费人均只有1000多元。但是,在外生活艰难的移民们还是选择了回家。

谈及当年情景,村民们颇有感触:“跟逃难的生活没有什么分别!”在他们锁定的记忆里,因为没有房屋住,大多数村民在草棚里一住就是3年。也有个别移民住在用土坯建的简易房中,这在当时已经是极其奢侈的事了,一家五六口人挤在不到10平方米的屋檐下的情景随处可见。

安置规模被缩水一半多

1985年,针对三门峡库区移民返迁问题,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以《纪要》形式联合下发中办发[1985]29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陕西省渭南移民办安置15万移民返库区定居。根据这一计划,国务院就15万返库移民的返迁工作做了批复并划拨安置经费、土地及物资。

当时,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先后拨给渭南市移民办一系列经费,主要有:安置15万移民返库区定居经费2亿元、30万亩土地、一定数量的计划内物资。而渭南市移民办则经过陕西省和水利部先后向国务院呈报了3.4亿元的一系列经费规划报告。

当时任职于渭南市移民局库区安置科的李万明告诉记者,在国务院批复之后,渭南市未报请国务院批准,擅自决定“严格控制、尽力压缩返迁移民人数”,至1988年底返迁工作结束时,返迁安置的移民人数仅为69750人,不到国务院安置计划的50%;后来在解决返迁尾留问题时,又整补安置了少量返库区移民。

由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编辑出版于1992年的《渭南地区移民志》记载,截至返迁安置工作结束,全库区实际安置的返迁移民总数仅为17633户计73965人,还不到中央文件规定的返迁15万人规模的一半。但是,国家的各项拨款却已经按照计划下拨到了地方政府。

“当时我曾就此事向主管领导汇报,领导说,这个数字一定要严格保密,绝不能透漏给任何人。”了解内情的李万明告诉《公益时报》,1993年,他就此开始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此后,“渭南市移民局将进库安置移民总数说成是12万,后来又改成‘近十万人’,一直用模糊概念与上级政府周旋。”

2006年1月6日,记者在陕西渭南调查政府截留“03·8”洪灾5906万元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问题时,意外发现,渭南地区移民系统专项资金不仅数量巨大,而且被截留、挪用的状况更是触目惊心,已经形成严重“黑洞”,很多资金挪用后已无法收回,当地移民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会议纪要有多处披露。

钱到哪里去了?

地方政府压缩安置规模的后果是,当地多出了大量资金、土地和物资。

以土地为例,国务院批复了30万亩移民安置用地,但实际上由于安置人数不到国务院规模的一半,就剩余了10多万亩安置土地。《公益时报》记者了解到,渭南市移民局及下属各县移民局就将这些土地大部用于对外承包出租,每年,仅土地承包费就能收到近千万元。

按照规定,移民资金由移民局专项管理,不许挪作他用。那么,移民局又是怎么使用这些中央政府下拨的移民资金呢?

1998年8月30日,《三秦都市报》报道,由中法合资,渭南市移民局投资300万元的大荔矿泉水公司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陕西省高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这一报道,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渭南地区移民款的违规挪用现象。

就此问题,陕西省审计厅于1994年11月22日作出当年第205号《审计结论和决定》认定,1993年6月,渭南地区移民办将入股大荔矿泉水厂的移民专项资金和借给有关县移民办办实体的专款300万元,大笔一挥化作政策性支出,造成虚列开支600万元。该审计结论还认定,1989年3月,渭南移民办借给地区物资局移民专项资金200万元,至1994年仍有74万多未收回。

(下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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