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一个性自由的国家,男女结婚后,继续和异性保持关系,是不用大惊小怪的。有一些女性,婚前和一名或数名男性保持性关系,婚后难以改变,如果丈夫施用棍棒管束,没准会被妻子告上法庭,控告丈夫犯有虐待罪。这样一来,丈夫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作为丈夫,除了“痛改前非”外,也寄希望于有一种使妻子“改邪归正”的妙法,也许正是迎合他们的心理,“绿帽子俱乐部”应运而生。
“绿帽子俱乐部”定下宗旨:“要褪去每一位会员帽子上的绿颜色,让两人世界真正充满温馨。”入会前,会员必须写下这样的书面承诺:“要坚决断绝自己的婚外情。”
俱乐部开展的活动主要有:唱歌、对话、举行假面舞会,会员彼此倾诉苦闷,为渲泄愁绪。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会员入会前,有着“双重身份”,既是家庭的受害者,又是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绿帽子俱乐部”实行年费制,会员每年要交120欧元。一旦认为自己的“绿帽子”已摘,可以申请退出。如果“绿帽子”又被戴上,如果不是自身原因,还可以申请加入,总之,进出自由。
《文化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