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电厂的纯利润只有20万元,但员工的平均工资却上涨了9%”彬县电力责任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访民说。多年来,该公司工会坚持执行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力保员工工资逐年上涨。
据了解,去年,原煤价格上涨,彬县电力责任有限公司年纯利润由前一年的100万元猛跌至20万元,但是公司职工的工资没降反而有所上涨。为何如此?原来,该公司工会参照先前签订的集体合同相关条款(公司年工资总额不低于446万元,年增长12%,员工年平均工资不低于11000元),在员工确保相应的发电量、煤耗量等各项指标均达标的前提下,要求公司实行优先确保职工工资按一定比例增长,然后再考虑企业利润的其他分配方式,使员工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了9%,达到13763元。
此外,公司工会非常关心职工的住房难、看病难问题。去年,公司有76名职工购买商品房,在工会的干预下,公司一次性补助每人1万元;与此同时,公司工会坚持以工龄为基准,按50%给职工报销医疗费,有效弥补了公司未给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的不足。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