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载,中国四大古典名著商标被国外游戏企业抢注。对比之下,运用申报、注册的手段来保护文化,我们确实做得不够。然而笔者忍不住作下一步的联想:假使这些瑰宝顺利完成注册了,他们就得到很好的保护了吗?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用来防止和限制他人使用,至于自己想不想用、怎么用,则是另外一回事。我们自家人又是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呢?学生考试填不出名著和相关作者的名字,比赛选手答不出文化题。2005年上海图书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最受欢迎的是悬疑小说,挤进前10名的4本“文学作品”,其中3本分别是《达·芬奇密码》、《天使与魔鬼》和《数字城堡》。一些地区的剪纸、年画等民间美术逐渐缺少生活气息,产品单一粗劣。国家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审组专家甚至认为其已失去了保护价值。可见,法律的注册也仅仅是形式的保护而已。而传统文化内容的自然消亡就不容乐观了,比如上海顾绣自家的孩子都不想学,无锡惠山泥人只有一位年近70的老师傅带着3个四五十岁的徒弟
唯有让民族瑰宝回归民众,以其自身的魅力吸引人们学习和使用,它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和延续。对于“事关中国传统文化和后代教育”的民族瑰宝,千万不能把产权与保护等同起来,关键在于对内容的珍惜和激活。
(龚丹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