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宝鸡对低保户实行分类救助

五类人提高低保金

2023年10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宝鸡市将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的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患重大疾病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高中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高救助标准,改善他们的生活。

据了解,宝鸡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日前制定出了《关于宝鸡市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人员实行分类救助的意见》,《意见》提出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中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依法赡养、抚养和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中的重残人员和对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中晚期慢性重性肝炎及并发症、瘫痪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的人员,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原月享受救助金额的基础上,分别按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50%、30%和20%增加救助金,其中最高增加80元,最低增加20元,此次低保金保额的调整将使全市增加低保金约60到80万元。宝鸡记者站 柳琴 山雨

上篇:近期我省北部仍有沙尘
下篇:没有了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6/4/20060419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6-04/19/230359.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