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房管局被业委会筹备组告上法庭

2023年10月04日

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盛世华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八名成员将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原因是房屋管理局不给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正式备案。

筹备组在诉状中称,2005年9月28日,位于西安高新区的盛世华庭小区,由建设方牵头盛世华庭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开始进行。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备,2005年11月19日下午召开了盛世华庭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业主委员会成员。2005年11月25日,盛世华庭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将所需备案资料提交、报送给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物管办备案登记。市房管局物管办于2005年12月26日在小区内发出《公告》,公示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征求业主意见。在公示期间,盛世华庭全体业主代表以及筹备组成员,通过走访、书面、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广大业主的反馈意见,均未提出任何异议。但2006年。1月12日,西安市房管局物管办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通知筹备组不予备案理由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张贴《公告》,以“业主投诉不断,主要反映弄虚作假,材料不实,故不予备案。”原告请求法院撤消不予盛世华庭小区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正式备案的决定,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备案登记,发放《备案证》。

在案件开庭审理中,筹备组与西安市房管局围绕备案制的行政许可权限、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及业主资格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筹备组认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就是备案登记,并无任何法规规定将“征求异议”作为是否备案的依据。房管局的行政行为超出了“备案登记”的职权范围。而房管局则认为,之所以不备案是因为盛世华庭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在筹备组的材料中,有的业主的房号与其房产证不符,或者与其他业主重号;按照规定备案报送人应为业主委员会,但盛世华庭的备案报送人,则是陕西长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盛世华庭业主筹备组,不符合规定。此案当庭未作出宣判。

本报记者 毛静 实习生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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