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深圳市南山区发生了一起母亲体罚孩子的事件,只因5岁女儿偷看小朋友撒尿,亲生母亲一气之下体罚孩子,用手“推”向女儿腹部,导致其肝脏破裂出血不治而亡。母亲熊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拘役半年。
类似因体罚孩子造成“过失”,导致孩子不同程度伤残、甚至死亡以及产生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等严重后果的事例并不鲜见,在现实生活中,家长对孩子的成长“恨铁不成钢、矫枉而过正”的做法常常发生,有些家长针对孩子不合他们心意的某些行为,用传统落后的观念去看待,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过分的干涉,有时甚至恶语伤人,暴力胁迫,还自诩为“从严教子”。殊不知,这样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从严教子”如果没有把握好“度”,就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用现代社会文明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当代家庭教育,像前面提到的母亲体罚孩子的行为属于一种“暴力行为”,它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礼教遗留下来的恶习,应该彻底予以摒弃,而换之以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心理关照等文明礼貌、平等互信的方式和方法,使孩子们的身心在和谐融洽的学习、生活氛围里得以健康成长。
体罚孩子的“恶习”,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想要一下子斩草除根并非易事,舆论监督、正确引导对更新陈旧观念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保护显得更为重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能心慈手软,应该有力度、有刚性,让体罚孩子造成严重后果者得到应有的惩处,这样才能使体罚孩子的恶习得到消除。
■吕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