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企业分配及薪酬管理中还存在较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5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如是说。
垄断行业的工资过高,高到什么程度?步副部长讲,工资是平均水平的2至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则更高,例如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垄断行业的工资增长过快,快到什么程度?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最高、最低行业间的差距,2000年是4.71倍,2004年扩大至7.52倍。实话实说,这样离谱的程度,不是过高、过快,而是畸高、畸快,不是问题比较突出,而是问题非常突出。
工资是劳动力价格,一个人与他人比较,工资水平差异反映劳动能力差别,相距数倍可能是公平体现,但这发生在一个行业整体工资水平与其它行业、各行业平均水平、全国职工平均水平比较的场合,绝对不正常,严重伤害社会的公平诉求——这一差距,高1倍、甚至50%便足以令社会充分警惕,需及时查找原因并对症下药,更遑论高2至3倍以上、甚至10倍。
即使是从竞争中胜出的经济性垄断组织,高工资也只在适度范围才合理,即高工资应该反映其市场拼搏成效和对社会的贡献。但我国的垄断行业——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均属行政性的垄断,工资“笑傲江湖”与成效、贡献并无直接关系,倒是与行政力量密切相连。行政力量生于公共权力,这种权力的运用支撑垄断行业水平畸高、增长畸快的工资,本质上是令全国人民“吐血”供养垄断行业——如此用公权损伤利益分配公平,是最为恶劣的生产关系。
令人困惑的是:长期以来,只闻有关部门反复唠叨,未见谁出面有所作为,既没打破垄断,又不加强管制,眼睁睁看着垄断行业的工资呈脱缰野马之势飙升,一骑绝尘而去。
现在的问题是:历史会否延续,全国人民还要供养垄断行业多久? (祝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