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河南濮阳市二百多位亭主收到一纸盖有公章的通知:“××亭主:你在××(地点)所设置的商亭,严重影响市容。根据濮阳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验指挥部要求及《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限2006年6月14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将强行拆除”。
濮阳主要街道上,有邮政报亭、福彩亭、体彩亭、便民亭等商亭二百多个,这次复验中被认定“严重影响市容”了。在得到正式通知之前,政府有关部门已对各亭主口头告诫,为此,许多亭主曾聚在市政府门口请愿,可无条件撤亭的决定依然“不可动摇”。
这些被撤的商亭,或单干,或合伙,多是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所经营,维持着数百家庭的生计。他们按相关要求,经过了审批程序,有营业执照,并长期纳税,然一夜之间他们就由“合法”和“有益”变成了“非法”和“有害”,这种突然的变动本身,说明了权力方的出尔反尔和轻率任意。正是由于官方以往对商亭的认可,亭主们才在有合法地位的前提下,或投入资金,或向国家买下某项经营权,或转让权益、出租场所,使原本不产生“GDP”的地点有了经济价值。濮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这种举动,不仅从政治上说不过去,从商业角度考量,也属于霸道的、毫无信用的毁约行为。
有些自以为是的官员,至今不明白这个道理:城市是用作民生的,不是用来给某些人观赏的。别说是历史悠久的商亭对市容无妨,就是这些商亭对市容真的“有碍观瞻”,也得将百姓生路放在比市容重要的位置上。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