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从洛南县粮食系统买断工龄下岗的马军和同在粮食局改制中协保的父亲在县城东门口一起开了一个饮食摊点。短短两个月内,马军办理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并且按月缴纳市场管理费。但是,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省政府下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在洛南县就起不了作用呢?
大多下岗职工不愿办理优惠证
按照规定,马军首先进行了健康体检,收费50元(含健康证),收费单位是洛南县疾控中心;随即又在洛南县卫生监督所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缴费165元(含工本费35元);给工商部门缴纳市场管理费10元/月;给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税款120元/年。
7月6日,记者走访了他的饮食摊点。离马军饮食摊不远的东门口十字,还有几家下岗职工办的饮食摊点,他们索性都在马路上经营,其中只有一家有再就业优惠证。张淑珍下岗后一直在街上流动经营,对于管理部门要费要税,她抱着能躲就躲的态度。下岗工人张淑珍无奈地告诉记者:“人家有优惠证都不给免,我们还要那个做什么?”
在农贸市场从事饮食经营的李云山告诉记者,他1996年从县氧化锌厂下岗,厂子散了也没人管他们了,也从来没人说要办理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就是办了他也不知道有了那个证能享受啥优惠。现在他的摊子什么费用都交着呢。与李云山隔壁的摊子是下岗职工王军一的,他下岗也十几年了,在这经营也有三四个年头。虽然自己也办了再就业优惠证,但是却从来没享受过什么优惠。
在河南服装市场内,张少玲和其他几位下岗职工在一起谈论着他们的地税申请什么时候才能批复下来。他们中有人七个多月前就将一大摞材料和申请递交给了地税部门,但是直至现在还没有得到通知。
“再就业优惠证”为何失了效
7月7日,记者在洛南县工商局采访了王宏局长。他说,只要符合政策要求他们都给下岗职工免费登记,免除管理费。但是现在还有一些比如饮食摊点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他们只能临时收取市场管理费,优惠是在手续齐全可以注册登记的前提下才能享受的。
在洛南县卫生监督所,记者没有见到负责工作的所长。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以前从来没有办理过给下岗职工优惠的手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在他们这里没有作用,就是残疾人、退伍军人办理也不能得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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