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6月末,我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达到333.9万人,全省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达到7056.5元,实现双双增长。
省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到6月末,我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333.9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71万人,增长1.4%,比一季度末增加1269人。居民服务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业等3个行业从业人员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27.7%、22.0%和15.3%;水利环保业、交通运输业、文化娱乐业、批发零售业、租赁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等6个行业从业人员略有减少。
上半年,我省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到23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3亿元,增长14.75%,增长速度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到230.7亿元,同比增长14.92%,增长速度加快;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增长7.4%,增长速度趋缓。全省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达到7056.5元,人均月工资较上年同期增加137元。
在国有单位中,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增长15.1%,人均工资达到7652元,人均增资990元;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增长9.0%,人均工资达到6794元,人均增资577元;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增长13.7%,人均工资达到6756元,人均增资623元。企业人均工资及增资幅度高于事业、机关单位。
分行业看,19个行业中,除租赁商务服务业外,其他行业劳动报酬均呈增长态势。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房地产业,增幅达到54.8%,工资水平最高的为信息传输业,最低的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农林牧渔业。
本报记者 刘公望 实习生 袁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