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省委组织部和省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非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去年,省委组织部和省总工会联合行动,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活动,推动了非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成功的经验。今年6月份,全总副主席孙春兰在我省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称赞为全国创造性的做法。
《意见》中要求,坚持先抓组建、加强指导、发挥作用、整体推进的原则,经过三年努力,使全省绝大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人以上的有党组织,25人以上的建立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组织的作用,努力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职工反映好”的“五个好”党组织,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作用发挥、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做好年度普查工作,凡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区域组建、区域统建等形式,建立联合党组织;职工不足25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单独组建工会,也可以根据“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联合建立工会或工会联合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应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工共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覆盖面。对具备条件而不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私营业主,不列入推荐县(区)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不作为评先树模考察对象。
各级党委要把“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运行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工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保障职工的各项权利,为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服务。
本报记者 王仓盛